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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
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制度(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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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综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制度(讨论稿)

 

 

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结合实际,对本公司一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督促实施。

(三)组织、指导、推动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研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本公司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实施奖励与处罚。

(五)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路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治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综治主管部门工作指示,认真实施年度综治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二)制定本公司综治工作计划,将综治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努力完成综治目标管理各项指标。

(三)掌握、分析治安形势,经常向上反馈信息,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及时向上级综治主管部门报告。

(四)抓好基层治保、调解、帮教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对存在的治安隐患加以整改,对薄弱环节展开整治。

(六)完成上级综治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综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一)定期和不定期到各部门进行督查,检查治安防范措施或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排查治安乱点及突出的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

(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需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三)对各部门的综治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对综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给予警告,促进综治工作全面提高。

(四)发现、总结、推广工作中各类成功经验。

四、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办和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

(一)通报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干部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

(二)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事故的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评审各部门主要领导的综治工作汇报,学习、贯彻、传达上级综治主管部门的综治精神、措施。

(四)听取纪检部门对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责任人的调查处理通报。


五、综治工作要情报告制度

(一)报告主要内容

1.党委、政府做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

4.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5.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

6.上级综治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的情况。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上报程序和要求

由各部门报本公司综治办后,经综治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集团综治办公室。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在发现问题后必须在二日内上报本公司综治办,综治办24小时内上报集团综治办。

重大事件各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本公司综治办,综治办12小时内上报集团综治办。

(三)责任

各部门不得迟报、漏报,坚持杜绝隐瞒不报。发现以上情况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综治工作领导述职制度

(一)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向本公司综治办递交部门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及个人综合治理工作业绩述职报告。

(三)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于年底交集团综治办。

(四)干部述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及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综治工作述职报告存入部门及干部个人业绩档案。

七、综治工作通报讲评制度

(一)定期讲评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通报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执行情况。

(三)研究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情况。

(四)分析和研究发生重大隐患的有关情况。

(五)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情况。

八、安全保卫机关制度

第一条  公司大门实行按时开关制度,由门卫负责。

第二条  全体人员务必加强安全保卫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凡是离开办公室,务必将文件资料、贵重物品收放在安全地方,以防被盗和丢失。

第三条  工作人员离开所在办公室,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关好门窗,并收捡好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

第四条  工作人员对所在办公室的用电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下班前要关闭热水器、电脑、灯具、空调及其他电器设施的电源,做到节约用电,保证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设施。

第五条  加强对文件、档案、仪器设备、财务资料等重要物品、资料的保管,不得存放在无保险设备的地方。

第六条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凡需要加班的同志,必须注意公司办公楼的安全,进出锁好门窗。